秦朝的土地是怎么分配的?土地是否私有化?
灵枫桑
今天史客郎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秦朝时期的土地是如何分配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在前221年,秦始皇灭掉六国大一统后,秦朝的领土面积是前所未有的,那么当时秦朝的统治者是如何给百姓分配土地的呢?根据史料的记载,秦朝的土地改革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商鞅之后,按亩纳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第二个旧市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
据《史记》和《吕氏春秋》记载,秦朝土地制度大致如下:
一、商鞅变法以后,按亩纳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即重视农业生产和对外战争,以农业生产支持对外战争,以军功授爵赐予土地。同时由国家法令具体指导农业生产。
二、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地主阶级凭借这个命令,不仅得以合法占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兼并的农民,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苛刻条件耕种豪民之田。
秦朝虽然承认土地私有,但是为了保障经济来源仍然要交土地税,土地税直接上交国家(君主),所以说国土总体仍然属于国家。简言之,土地税交给谁,土地的权属就归谁。
三、基于土地税国有制强化的思路,授地后设定阡陌封疆,不许私自更动:
1、如每个农户所获得土地数量及向国家缴纳的赋税相等;
2、努力耕种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徭役(劳役和兵役);
3、向国家交纳一千石粮食,就可以得到一级爵位等等。
四、秦朝还奖励耕牛的养殖。牛耕是当时农业策略发展的主要标志。规定在每年有四、七、十月和正月评比耕牛,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