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与宋辽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三国之间为什么会出现三足鼎立局面
晨阳子
很多人都不了解宋辽夏三国鼎立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史客郎小编一起欣赏。
引言
在北宋建立之初,宋太宗赵光义就打算讨伐党项李氏,收复他们的土地。在宋太宗对李氏的战役中,后者的军事力量在大多时候都是不能和北宋的军队相抗衡的,这时他们会向辽国臣服,寻求他的帮助,如李继迁臣服辽国后被封为了定难军节度使。
但是在臣服之后党项又会时不时地侵扰辽国边境,一来二去,辽国就会打压一下党项,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像宋朝投降以获得庇护,如李德明向宋真宗进献誓表以示臣服。
这种朝秦暮楚,在夹缝中生存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有,他们有着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早早地就亡国了,比如战国时期最早灭亡的韩国。
但是从历史可知,党项不但没灭亡,反而在与辽、宋的周旋中慢慢成长为和他们相抗衡的大国,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呢?我们今天要探析的就是西夏与宋辽共同开创三足鼎立格局的原因。
经济基础——畜牧业的发展和外贸经济的兴起
西夏的土地大多在古代的畜牧区,仅有少部分在古代农耕区与畜牧区的分界线,地理位置的因素导致其农业的衰落,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能够支撑国家的运行,历任西夏统治者对畜牧业的发展都十分重视——西夏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畜牧管理措施,如牲畜的簿籍注册与注销制度。
注册与注销,是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中经常见到的两个程序。相比较而言,唐宋律法中却很少见。一般来说,牲畜充为官畜,皆要经过注册这一手续。马、驼、牛、羊四大官畜孳生幼畜,除了满足缴纳数量的牧户,其它新生的牧畜都要被直接注册为官畜。其它成年牲畜充为官畜后也须注册。
《律令》规定:
“诸人自得畜,律令限期己过,应充公。”
条文之后又列举了三类注册官畜的要求,一是罚畜、二是抵债赔偿,这些牲畜的注册相对较为复杂,不仅要进行复杂的登记,还要在磨勘司中进行相应的检验。牲畜注册实质上为官府纳畜的一道程序,比较简单,而相比之下,牲畜的注销就显得非常麻烦了。
—般来说,唯有正常的死减才能注销,《天盛律令》中即列举了许多正常注销的条件:如官畜患病、饲养官畜附件的水源草料条件出了问题等都可以注销官畜。
在西夏统治者对畜牧业的有效管理下,西夏的畜牧业不仅能满足国内人民的需求,很大一部分都能拿去与宋、辽进行交易。
北宋与西夏的贸易往来分为官方和民间两个团体。
首先来看官方,北宋时期,榷场贸易属于宋夏在边境地区的官方贸易,也是宋夏间经济交流的重要形式。
与宋辽相比,宋夏在边境地区设立榷场的时间较晚。史载:
景德三年宋夏结束战争,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景德合约。次年北宋答应西夏的请求,在今陕西省志丹县县城设立保安军榷场,以供两国间的货物交易。事实上,在榷场设立之前,因西夏在形式上为北宋的藩镇,对北宋保持着较为恭顺的态度,两地间可以自由贸易。
在边境地区的榷场贸易中,北宋主要以纺织品、香料、手工业制品与西夏的马匹、牛羊等牲畜产品和玉、链挖等物产进行交换。此外,马匹、茶叶也在宋夏边境地区的榷场贸易中盛行。马匹是民间和军队皆需要的重要物资,在社会经济生活与战争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党项是以畜牧业经济为主的游牧民族,所产的畜牧产品也以马匹为最。西夏马以品种优良、数量众多为特色。在宋夏的榷场贸易中,马匹贸易不仅具有商业性,也附政治性。
因此,马匹贸易引起北宋政府、各地商人的关注,甚至北宋政府每年在原州、德顺集中花费银4万两、绢7万5千匹购买西夏的马匹,形成专门的马匹交易市场。
茶叶不仅在北宋内地十分流行,在西夏也得到民众的喜爱。党项族的饮食以难消化的肉乳为主,而茶叶具有消化功能,因此,茶叶成为党项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并在榷场贸易中盛行。
再来看民间,在宋夏边境地区的经济交流中,除官方贸易及被官方认可的和市贸易外,还有一种官方不承认甚至禁止的民间非法走私贸易。从宋朝走私到西夏的物品主要以青白盐和谷粮。北宋政府从财政收入、对夏政策等方面着眼,一直对青白盐的输入进行严禁控制。
在宋太宗淳化年间,为阻止李继迁叛乱,宋廷采纳郑文宝的建议,严禁青白盐入境,以山西的解盐代替青白盐满足百姓生活之需,解盐在品质和价格上均逊于青白盐,宋太宗此举是打算从经济上控制李继迁。
西夏因自然环境限制,农业十分落后,所产谷粮无法满足本国人民需要,而北宋则是其重要的进口地。与严禁青白盐一样,北宋政府也限制谷粮的出口,尤其是在宋夏发生战争时,北宋政府往往加大打击的力度。
诸如在李继迁叛乱时,宋廷采取严禁谷粮出境的政策,试图打击李继迁。民间非法走私贸易发展让宋朝对西夏经济控制的念头破灭,这对促进西夏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西夏能与宋辽共同开创三足鼎立格局,与其繁荣的经济密切相关。
军事基础——西夏严明军纪下的强大军事力量
一个国家最为直接的力量就是他的军事力量。在宋朝建立之初,由于西夏内部矛盾激烈,导致西夏的军事力量薄弱,在与辽、宋的斗争中占据下风。而随着西夏各方势力的统结,西夏的军事力量开始崛起,这其间改良最大的就是西夏的军纪,我们这里以西夏军纪中最突出的特点——赏罚分明来做出阐述。
西夏军事法典《贞观玉镜将》除序言外,其余四篇是关于各级军官和士兵立大功、奇功奖赏的规定,这些都是在其他文献中极为罕见或者根本没有的,不仅对于系统了解西夏的赏功罚罪是第一手的最珍贵的资料,而且对于了解西夏的军事思想和其他许多方面也是非常珍贵的。
下面我们分“赏赐律”与“罚罪律”两部分来重点介绍。
首先来看“赏赐律”:《贞观玉镜将》对应得赏赐的情形都给予非常详细具体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不得领赏。最基本的有两点,即法定最低限度与法定最高限度。
最低限度:在战斗中,一般来说,人、马、甲、宵、旗、鼓、金等各有得失时,可以相互抵销。而只有在所得超过所获在一百种以上时,才可得赏。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如果经过殊死战斗,或者深入敌境,尽管得不偿失,仍然可以单方面按其俘获物品的种类及数量计功行赏。
最高限度:两赏相较取其高。这只存在于一种情形,即正副将军并肩战斗,如果能够既挫敌军锋,又能够俘获敌人之人、马、甲、氰旗、鼓、金,两功相等时,按赏赐最多的那一项受赏,而不能两赏俱得。
再来看“罚罪律”,《贞观玉镜将》在罚罪律中有许多条文都反映出来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什么样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从而根据轻重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都作了明确规定。
例如,第三篇第9条规定:正副将军等与敌人战斗的时候,各自负责所部兵马,俘获了人、马、甲、宵、旗、鼓、金等七种者,要如实报告上级,不许多报,如果加数虚报时,不论大小多少,都失去所获得的赏赐,除此之外还要按虚报数量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罚,最高会被处以死刑。
西夏作为一个封建少数民族的地方割据政权,能够与辽宋两个大国相抗衡,这与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密切相关。
文化基础——广泛吸收中原地区先进思想文化
西夏统治者历来仰慕中原的文化,曾经多次向北宋、金求赐汉传世俗文献。并将获取的世俗文献翻译成西夏文,将其作为官僚才俊学习的书籍。之后在中央设太学,在地方设郡学学习儒家经典,使中原文化在西夏得到比较全面的发展。
西夏获取中原文化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其一,赐书。西夏获取的赐书,一是西夏为了满足其对某类文献的需求,主动向北宋、金等国求赐。西夏求赐的文献主要是以儒家经典为代表的世俗文献和以佛经为代表的宗教文献为主。
其二,贸易购买。上文所述的官方与民间贸易也间接地推动了中原地区书籍向西夏的传入。
其三,战争掠夺。从李继迁叛逃始,到西夏灭亡,宋夏及夏金之间的战事不断,通过战争获得书籍的可能性比较大。虽不见于史料记载,但可做一定的推论。
首先,宋缴获夏的战利品中有关于西夏文献的记载,反推之西夏也可能获得宋朝的文献。中原地区的文献作为西夏大力推崇学习的资料,对西夏文化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在教育教化方面,西夏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教育制度;在思想方面,西夏统治者受儒家正统观的影响,在国中建立了一整套的皇帝制度;在文学艺术方面,创造了一批灿烂的西夏文学艺术作品;在印刷出版方面,出土了许多活字印本书籍,刷新了历史时期对活字印刷术使用的时间。
这些方面的成就都离不开中原地区的思想文化的作用。
参考文献
《西夏书校补》
《资治通鉴》
《西夏军律研究》